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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

发布时间:2020-12-10 来源:南阳市供销合作社 阅读次数:

一、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供销社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,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,服务全市工作大局。

二、按照政府授权,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、农副产品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;负责管理棉花、化肥、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市级储备工作。

三、组织、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,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;引导、组织农民进入市场,活跃城乡商品流通,促进城乡经济发展。

四、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社办工业,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,抓好农副产品收购、加工、销售和进出口业务。

五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,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。

六、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,监督管理社有资产,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,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、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。

七、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,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。

八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它事项。